教职工社保卡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 2024/5/14 10:23:00        打印

针对近期部分教职员工关于社保卡业务办理的问题,教师中心整理归纳,做出社保卡业务办理指南,通知如下:

一、社保卡新卡申办

办理对象:有办卡需求的教职员工。

办理要求:持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

经办机构:市民之家二楼大厅(C15-C18)社保卡服务窗口、各合作金融机构的社保卡服务网点。

二、社保卡挂失

办理对象:不慎遗失社保卡的教职员工。

办理要求:持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代办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经办机构:市民之家二楼大厅(C15-C18)社保卡服务窗口、各合作金融机构的社保卡服务网点。

三、社保卡补办

办理对象:不慎遗失社保卡,确定无法找回并决定补办一张新卡的教职员工。

办理要求:持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代办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需支付制卡工本费。

经办机构:市民之家二楼大厅(C15-C18)社保卡服务窗口、各合作金融机构的社保卡服务网点。

四、社保卡解除挂失

办理对象:办理了社保卡挂失业务,且未申请补卡,现又找回遗失社保卡的教职员工。

办理要求: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找回的社保卡,代办需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经办机构:市民之家二楼大厅(C15-C18)社保卡服务窗口、各合作金融机构的社保卡服务网点。

建议到市民之家二楼大厅(C15-C18)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