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实现我院又好又快发展,经洛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5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洛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高等职业院校。 现有教职工315人,其中双师型教师114人,正高2人,副高82人。高职在校生2800人,中职在校生4000余人。
学校主校区位于洛阳市伊滨区玉泉街299号,一期占地面积300亩,总建筑面积9万多平方米,主要包含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宿舍楼、餐厅、体育场等设施;老校区占地约121亩,校舍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主要包含宿舍楼、实验楼、艺术楼、图书馆、教学楼、大礼堂、体育场、餐厅、运动馆、游泳馆、各类实训教室等设施,各校区均能满足当前办学需求。
学校围绕省、市文旅文创融合战略和我市“一心两翼两带”文旅融合发展布局,聚焦文旅产业发展新风口,实行学院、书院双轨育人模式,以适应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需求为
导向,以创建“双高”院校和校企“双元”育才为抓手,创新产教深度融合模式,着力打造高水平文旅人才培养基地、文旅融合研发创新平台、乡村运营人才培训基地,把学校建设成为文旅、文创特色鲜明,河南领先、全国知名的文化旅游高职示范院校,培养适应新时代文旅产业转型升级与品质提升的复合型实用技能人才,为我市深入实施文旅文创融合战略提供技能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师中心、课程中心的校领导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教师中心、课程中心、校纪委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和监督工作组,招聘办公室主任由教师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教师中心、课程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监督工作组成员由校纪委选派,具体负责招聘全过程的纪律监督。
三、招聘职位(计划)与专业
思想政治辅导员职位计划5个,专业不限。
职位代码 | 招聘专业 | 计划人数 | 要求 |
118 | 专业不限 | 3人 | 入住男生公寓从事学生管理工作。 |
119 | 2人 | 入住女生公寓从事学生管理工作。 |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与技能。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思想政治辅导员工作。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要求:统招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含经教育部认证学历的海外留学回国硕士研究生)。
9.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10.大学本科期间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兼职辅导员或有一年以上校、学院学生干部经历,或在其他高校从事过辅导员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收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在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ct.cn/)“人才招聘”专栏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5日。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电话:0379-62178068;报名为现场报名,过期无效,不接受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洛阳市伊滨区玉泉街299号(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伊滨校区),可乘113路公交车到达。具体报名地点见学院南门口当天通知。
3.报名方式和提交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我院1个辅导员岗位。届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分两个档案袋装。
(1)在有效期内的大陆居民身份证;
(2)第一学历学位至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3)国内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明确毕业时间),同时与我校签订《个人承诺书》,承诺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考察期满须与我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书);
(4)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
(5)《2023年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6)党员证明材料,由学校组织部门或单位组织部门或其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加盖党委(组)章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备查);
(7)担任兼职辅导员、学生干部的,由毕业学校团委、学生处或研究生处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备查),附学生干部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备查);
(注:(4)、(5)从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ct.cn/“人才招聘”专栏中下载、填写和打印,同时将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ywlxydzb@163.com, 邮件名称为“姓名+辅导员报名”。电子版未按规定发送的视为无效报名,不再电话通知。);
上述资料审验原件、留复印件。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恕不接受报名。
4.报名资格审查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结果将及时在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人才招聘”专栏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者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刻取消该应聘者招聘资格。
5.报名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布考试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1. 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内容为《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核新时代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日常管理相关理论与实践。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发放等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专栏,笔试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笔试成绩拟定于笔试后三天内在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2.面试
各岗位笔试成绩70分(含)以上人员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如岗位笔试成绩70分(含)以上人员与岗位拟聘用计划人数未达到3:1的,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审查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ct.cn/)“人才招聘”专栏公布。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面试资格确认环节提交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
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当天未到场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了解程度、相关知识储备、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多于招聘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若体检合格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体检合格后须提供解除聘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为思想政治素质、意识形态、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需提供的材料另行通知。
考察期为两周,要求考察对象在学校相关工作岗位轮岗试用。
由于主动放弃考察所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以递补。考察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并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研究同意后,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待遇按洛阳市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我校签订连续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的聘用协议,中途违约者,按照协议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有关事宜将及时在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学校监督工作组监督下进行,监督工作组对举报的违纪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0379-6217806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监督电话: 0379-62178030
本公告解释权归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 附件1:同意报考证明.doc
2. 附件2:2023年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3. 附件3:2023年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准考证.doc
2023年6月28日